jinnianhui金年会员工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(中量大〔2017〕107号)

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,为帮助因突发性事故而造成生活临时特别困难的员工,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基金。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补助工作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

(一)具有jinnianhui金年会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;

(二)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,思想品德良好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努力;

(三)家庭经济困难,原则上为学校认定的困难生、本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勤工助学;

(四)因本人伤病、家里遭灾害或不幸,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。

二、临时困难补助标准

员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,一般一次为1000元,最高不超过2400元;一学年总额不得超过4000元,特殊情况经研究可以酌情处理。

三、申请和发放程序

(一)员工本人向班主任或所在学院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,填写《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》,交学院或员工处审批;

(二)学院或员工处审批通过后,及时按照流程通知计财处予以发放。

四、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《中国计量学院员工临时性困难补助实施办法》(量院〔2005〕71号)同时废止。